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洪湾泵站至南屏水库隧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45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附件: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珠海市水务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