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4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原珠海农水许字〔2015〕第189号作废。
附件: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珠海市水务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