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编制完成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内容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水务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在全面推进基础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着重围绕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水务工程质量监管、水务行政执法监管、财政预决算、全面推进河长制等涉水领域重要事项内容的全过程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文件要求,参照广东省水利厅印发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框架和内容,及时完善我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动态更新调整。2021年,我局在基本目录中增设人事信息专栏,对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有关培训教育情况进行信息分类规范,主动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2021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29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766条信息,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590条信息,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263条信息。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20〕42号)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1年3月印发了《珠海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文本格式,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文件进行全过程备案,规范答复申请人提出公开申请。
2021年我局共收到4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100%按时完成答复。其中,4宗申请均为自然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用于学术课题研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
2021年,我局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按时规范答复申请人提出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局重要工作动态、年度工作报告、业务工作公示公告、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开。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党建专栏,及时推送党建相关信息,要求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三是认真协助市人民政府主持召开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认真承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水务专题网友在线交流活动,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提升社会民众对水务领域工作的知晓度。
(五)平台建设
根据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的要求,我局于2021年5月,完成门户网站改版,根据市民关注热点,新增3项水务专栏,主动公开我市水浸点、供水水质和碧道建设有关情况;设立实时水雨情信息、台风路径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栏目,方便公众查询相关信息。定期开展网站栏目内容和链接和安全检查,加强网站界面和栏目内容的日常巡检和监测,确保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同时,通过“珠海市水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与珠海传媒集团等主流媒体合作,多途径、多载体公开水务领域行业及党建工作信息,对我局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作做好及时、权威的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监督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指导我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适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注重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运行和保障工作相关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制定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努力构建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运维管理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在于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渠道不够丰富。针对以上问题,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我局拟将“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解读我局印发的、影响面较广的政策文件”纳入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政策起草科室同步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对2021年已公开的政策文件,已发布视频解说,更直观、更形象向公众进行政策跟踪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