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珠海市水务局编制完成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内容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珠海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水务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在全面推进基础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着重围绕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水务工程质量监管、水务行政执法监管、财政预决算、全面推进河长制等涉水领域重要事项内容的全过程公开。同时,通过政务微信、新闻主流媒体等多途径、多载体公开水务领域信息,认真协助召开市人民政府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专场和碧道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认真承办市政府门户网站水务专题网友在线交流活动,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提升社会民众对水务领域工作的知晓度。此外,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及时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公开。本年度,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局门户网站党建专栏及时推送党建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0年1-12月,我局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24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565条信息,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460条信息,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179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收到7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0%按时完成答复。其中,4宗申请为自然人,3宗申请为商业企业,其中重复申请的有2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用于学术课题研究、建设标准及施工方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积极指导和配合各区水务部门编制珠海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更新准确及时、信息权威真实,便于公众查阅知悉。
(四)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适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注重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运行和保障工作相关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制定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努力构建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运维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定期开展网站栏目内容和链接和安全检查,加强网站界面和栏目内容的日常巡检和监测,确保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公开信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多样化还有待提升。
接下来,我局将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的信息进行发布,适时发布有关澳门珠海水资源保障、供水安全与供水系统提标改造、水污染防治攻坚、黑臭水体整治、城市内涝整治、河长制湖长制和碧道建设工作、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水政执法等内容的政务信息。二是继续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结合水务领域工作,进一步推进水务相关政策法规、部门制度文件的公开和解读。三是努力将我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打造成更加权威、更具互动性、更亲民、更完善的政务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办理通过珠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提出的咨询诉求54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