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局党组决定:
闫长城同志任珠海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25日起算),免去其珠海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一级科员职级。
李旭同志任珠海市水务局排水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25日起算),免去其珠海市水务局排水管理科一级科员职级。
刘日中同志任珠海市水务局供水水保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25日起算),免去其珠海市水务局执法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珠海市水务局党组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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